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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道,这些钱不用在家庭里的开销。这些债务是否要夫妻共同偿还?

离婚 2011-07-19 15: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的说法,这种债务不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谢谢。
  • 对外效力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对内效力方面,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道,且这些钱不是用于家庭的支出,属个人债务。
  • 对外效力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应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能证明一方借款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外。对内效力方面,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道,且这些钱不是用于家庭的支出,属个人债务。离婚时,可请求法院认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 对外效力方面,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对内效力方面,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道,且这些钱不是用于家庭的支出,属个人债务。离婚时,可请求法院认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 需要共同偿还,除非能证明一方借款时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只需借款一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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