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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我来到了温州X村,在一家名叫‘X’的厂做鞋,大家都知道做鞋的流水线“打鞋底”一般都是承包给个人做的,第一个包头过来做了一个月,因老板对其做事而不满把他叫走了,而我们流水线上的人老板却没有把我们叫走,他说接下来的那个包头做事做人都很好、叫我们跟他做,在工价上是不会低于上一个包头的“上一个包头给我九分”,于是我就留了下来,上了一天班第二天我就问那个包头会给我多少钱一双,他说给我一毛,我心也没多想就这样踏踏实实的做完了上半年,可等到放假的时候他给我算的工资却少了很多,于是我就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只给我七分,我说你给我七分你怎么不早给我说啊,他说后面他多找了一个人,反正上半年也快做完了他觉得说不说都一样了,于是就只给我算了七分。 我觉得我很气愤,他要是找人过来了,说人多了的话工价要减干嘛不跟我说,说了之后我工资少了我可以选择做与不做啊,到最后才给我说,所以我觉得他这种行为是欺诈行为。我想请求法律的保护、谢谢!

其他 2011-07-12 14: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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