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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暑假工,到劳务公司(中介)签订《临时工合同协议》,协议有一条规定:未做满实际工作日扣除百分之五十的薪资。请问这是否合理?

其他 2017-08-30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企业处罚扣工资,必须要有明确的事项,并随时有单位处罚的文件及劳动者的签字。目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及最高院相关解释中,没有关于扣劳动者工资的法律解释。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以下这四类为常见的扣工资行为的违法:   一、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二、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四、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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