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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性格不合,希望离婚。房子是我们恋爱的时候他买的,婚后拿的,婚后加上了我的名字。孩子五岁。目前我申请离婚,房子不要,孩子不要,并不支付抚养费,他给我二十万。我立刻搬离房子。不知要求是否过分?我们属于恋爱没多久就怀孕,然后结婚的。婚后感情不好不坏,他的脾气不好,一般都是我让着,但没有大动干戈。但是,婚后我发现我们性格不合,他对我也是没有什么爱情之类的,只是觉得年龄到了,该结婚了。认识至今,六年,我怀孕五次,第一胎生了个女儿,之后四次都是打胎,身体大不如前,也导致自己身心疲惫。只想离开。

离婚 2017-09-19 13: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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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 离婚可以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或者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建议你当面咨询 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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