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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要调离我的岗位,但是我不愿意去的原因是太远了,我现在的工作地点已经要2小时的上班路程,去调离的岗位更远,公司没有给过任何我书面通知,只是在工作群里发了一张排班表,当我看到有异议时候我询问了、第二天我在原单位继续正常上班,他让我电话他,不电话算我旷工,我后来电话他他还是这样的态度,下午来门店也找我谈话要我去,我已经把我的困难和他说了,谈了二次话,但是还是一再要求我去,说周一给我书面通知,不去算我旷工处理,我该怎么办,公司合同上签署上写乙方工作岗位为营业员(具体职务以试用期满甲方任命发文为准),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营地(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异地工作调动).公司将根据其规定制定确定和调整乙方在公司内部的职务级别,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其他 2017-09-04 1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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