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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赤峰一家公司有生意上往来,从09年开始供货给对方,之前货款都是比较及时汇清的。从2012年开始,货款就没到账,到2014年为止货款产生有16万多,其中对方就汇了2笔款,共计3万,剩余的13万多货款一直拖欠未付。当时每笔供货都没有签合同,现在能提供的资料就只有往来账目明细和开票明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7-09-05 2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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