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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号夜 因工负伤后,右手臂被机器挤伤,120车送往阜阳市铁二处医院治疗 其中有副总,科长陪同而去, 经过1星期的治疗出院之后 把一些相关手续报到工会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后 共花1700左右 后只报销1058元 工会主席告知我其中有680元属于非医保药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在住院期间用药都是医生来负责,至于用什么药我也不知道~那么这680元应该不应该我个人承担。

其他 2011-07-30 12: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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