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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的单位在北京,估计下个月搬迁了,但是到现在单位也没有通知我们,我来单位马上三年了,当初单位问我上社保吗,我说不上,一直也没有社保。如果我到时候不跟单位搬迁走,都可以有什么补偿啊

其他 2017-09-06 22: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律师解答:可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补偿。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 不上社保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同时请来电详细询问
  • 咨询当地政策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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