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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我叔公五年前签订一份五保户遗赠抚养协议,签订之初主要是我一个二叔公欠我爸钱,他说把房子抵欠款,但我有个五保户叔公没房子,所以二叔公把房子改为五保户叔公名字,口头约定等五保户叔公死后房子归我们家(抵欠款),但二叔公早死,这个五保户叔公随后提出签订一份五保户遗贈扶养协议,五保户叔公口头约定,不要我爸扶养,只要死后负责丧葬,房子就归我爸,但实际签订这个协议确实负责五保户生活,护理,丧葬一切事宜,我爸糊涂,就签了,随后五年我爸都没扶养,今年五保户生病,叫我爸去,我爸和我一起帮他住院,请人护理,结果7天后,自己跑出院,然后到村里说我爸和我没管他,没用钱,其实实际支出加上我请假务工超过1000元,然后我爸很生气,正好身体不好,就去体检,结果,过几天这个五保户跑去三甲医院看病,结果医院说要数万元医疗费,然后五保户拿着当初的协议认为我们应该出这笔钱,并且不出就告我们,我爸气的,说不管他了,现在我想问如果他去法院告我们,有的人说你必须出这个钱,还有的人说告了没用,即使成功也只是解除当初协议。(当初口头约定知道的人不多,只剩五保户本人和我爸),因此想问如果对方告我们,最差是什么情况。

其他 2017-09-10 1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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