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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16年5月在一外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其中一个项目在17年4月15晚9时左右出现一质量问题,接使用单位电话,我司立即派5名人员前往现场,并且带了维修工具及部分材料,到场后发现损坏的材料需要购买,另外我司跟使用方当时查看事故原因,发现有一总阀处于关闭状态,导致管道积水所造成的。总阀关闭纯属使用不当。(我们到场不超过10分钟,另外一家施工单位也到场了),我司承诺连夜调配,保证第2天一早进行修理。可使用方当时就找了另外一家单位进行修理,且未根我司沟通、商量,通知我司到场人员返回。先使用方让我司承担第3方修理费用,我司不同意承担。理由:1、我司派员现场处理,因夜间材料调配需要时间,答应第2天修理,使用方未采纳,且未征求我司意见,直径让第3方修理;2、我司提出因总阀关闭所导致的质量事故,使用方没有答复总阀关闭的原因。事情经过就这样的,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7-09-14 1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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