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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13年受伤14年做了伤残鉴定五级伤残,从受伤到现在一直都上不了班公司发的是受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现在我朋友想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补偿是按她受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还是按深圳市的最低平均工资算?因为他13年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比较低谢谢!

其他 2017-09-14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
  • 受伤前十二月
  • 你是在深圳工作受伤的吧?五级伤残应获得的赔偿有:社保机构支付的伤残补助金16个月,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你50个月的就业补助金、10个月的医疗补助金。。
    【追问】李律师你好:请问社保给的不足本人平均工资的差额可以跟公司补足吗?还有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公司怎么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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