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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房屋没有竣工验收证明!让我于2008年5曰份进行收房!我到现场所要三证一书一表中的《竣工验收证明书》没有!我当时拒接收房!但是现在我有事急用打算收房!请问去年一年的物业费和采暖费是不是要补交上?有没有违约问题?

其他 2009-03-31 09: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具备交付条件是开发商违约,视为没有交付,物业费及采暖费的损失最终由开发商承担,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 没有收房,则不需要缴费,你有权向开发商索赔。
  • 你不仅无需交纳物业费和采暖费,而且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
  • 开发商未将房产交付给你,你没有接收、使用,不需交纳有关费用。
  • 开发商必须提供“三证一书”否则不符合交房条件。当然也就不会产生物业服务费。
  • 按很多相应的规定,没有竣工验收的房子是不能交付使用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收房是有风险的,如果竣工验收迟迟不能完成或验收还不达标,那会有很多麻烦。规定的交房日期到备案表(交付业主的应是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备案表)办出来交与业主的延迟时间,开发商交房违约可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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