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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们有辆车首付是她妈妈付的,按揭是我付的,车名字是写我老婆的名字,离婚了车子应该归谁

离婚 2019-12-05 14: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先协商,协商不成,如果车辆是婚后购买,该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首付看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支付的,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没有说明该首付款是女方的,其他部分按共同财产处理。
    【追问】现在她妈妈拿不出任何的证据证明首付是她付的,而且首付里面有我三万的定金,现在要离婚她妈妈有没有权利来干涉这辆车,要我把车变卖和她妈妈一人一半,我的一半钱要和我老婆平分,她有权利这样干涉吗
  • 你好,车辆属女方所有,按揭款为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 协商不成 委托律师 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得看是否在领取结婚后购买的。
    【追问】车是在领结婚证之后买的,
  • 你好,目前你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吗?方便的时候面谈。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
  • 是你老婆的个人财产,你所支付的按揭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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