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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卫生间热水管漏水渗到楼下乙方客厅的局部墙体和门框上,甲方及时关闭了供水阀。但是经过黄梅天后,渗过水的墙面涂料还是出现蜕落,渗到水的门框和扶墙板局部颜色变浅黑色。 经乙方同意,甲方请装修师傅对受损的墙面、门框、扶墙板做修复报价(其中扶墙板和门框不是用墙体除霉剂除霉后重新油漆而是拆除,换上新的),工程费用为2000元,十天内完工。 乙方家装使用至今已经超过11年。 乙方客厅受损部位是客厅与卫生间、厨房、书房及书房南隔壁房间的其中2个门框,局部扶墙板,局部墙面的客厅这一面。装修期间两个卧室和厨房、卫生间的使用基本不影响, 乙方女主人,一天隔一天在商场上班,儿子大学应届毕业在家。 乙方并不要求对受损部位予以修复,是要求给与经济赔偿,提出装修期间母子两人要到外面租房住的,要求至少赔偿3000元。 向律师咨询的问题是: 甲方认为使用了11年的住房家装受损,修旧如旧的费用应该由双方分摊,比例各多少为合适? 乙方提出的装修期间到外面租房住的费用也要作为赔偿费用的要求太过分。 谢谢律师提供的咨询服务!

调解 2011-07-16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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