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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七个月前去世,我丈夫和前妻有个儿子,长年不来往,现在能要抚恤金吗?

离婚 2017-09-15 2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享受抚恤金和补助费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不可。如果前期的儿子在其父生前主要靠其父亲抚养的话是能要的。
  • 你好:有权分割的
  • 你好:他有继承权的,可以考虑适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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