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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个体户,因店面与隔壁个体户发生纠纷,导致对方轻伤,在派出所的调节下,要赔偿对方人民币4万2,由于一时筹不到那么多钱,事后双方在一个隔壁邻居的担保下说服下先付了对方赔偿费3万,拿回了之前的4万2调节纸据。〈之前4万2调节纸据是本人叔叔代签的〉。其余的1万2,本人的叔叔与这个担保人一同写了一张欠条,担保人是隔壁邻居名字,本人叔叔也签了自己名字,因为本人现在失业中,不是逃避不想还而是暂时无能力还对方剩于1万2。现在时间过去有半年了,对方最近时时逼我还钱,还说要上诉去法院告我,对方现手上有一张今年5月份前还清的字据欠条,所以对方看时间快到,起诉法院告我,请各位好心的律师朋友们,对方这样能告的成吗?对方这样起诉我给我带来什么法律后果?谢谢了帮帮忙!!!

调解 2009-03-31 1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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