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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6月底买了一辆零首付的新车,当时是在某银行办的车贷按揭,三年36期还清。车贷已按正常手续办理好,可是刚还第一期的车贷,还没有第二期,**银行通知说,我们的车贷办理不合格,不该我们按揭,还让我们把本金加上按揭三年的手续费一次性还上,我觉得把本金换上也就算了,按揭都没有办理好,凭什么要收取我们的三年的手续费,多收一万六千多元呢!我觉得很憋屈,请问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定权益?

银行 2017-09-18 18: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参考车贷合同约定,第一期有扣款成功,后续还款没有逾期的,对方要终止约定提前收取费用,按你说的情况属于车贷方违约,协商不成,诉讼处理。同时在此提示在还贷卡里将第二期的车贷款存齐,免得让对方有延期还款的依据。同时保证车在手边,不要让对方强行开走,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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