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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时中介公司明确告知卖方物业已超过2年,并无重税,及计算税费为成交价的1.5%约1.8万,但实际过户却因卖方物业未过2年(契税完税证未满)而产生增值税,超出当初协定的税费金额2万以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按《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则》应该由卖方承担,但卖方现拒绝面谈协商,中介也不愿意承担责任。鉴于涉及金额差异较大,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本人可否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本月内退还买方已缴纳定金5万元及中介公司于同期退还买方已付中介费1.95万元?并起诉中介公司赔偿时间及经济上的损失?

其他 2017-09-18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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