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件民事案,内容为民誉侵权。第一次立案时间为今年5月份。只告了一个被告,后于今年7月3号追加了一个被告。今天我打电话给法院。法院说要今年11月3O号才开庭。请问法院可以吗?另外,这么久才开庭,其当时社会对我的评价影响会不会因为时间而冲淡。

刑事辩护 2017-09-20 18: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