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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于2017年5月26日在4s店购买一辆起亚汽车,之后因三千公里保养去其他4s店做首保被告知车辆已在2016年12月28日销售还为了不影响质保时间已经把原来购车时间改了问题详情:本人于2017年5月26日在4s店购买一辆起亚汽车,之后因三千公里保养去其他4s店做首保被告知车辆已在2016年12月28日销售,现已过首保时间,保费自理,自费首保后去购车4s店发现该店系统里车辆维修信息栏显示有送修人电话号,问过该店售后解释为有维修或者保养时经手送进维修车间人为送修人,之后经理说是做虚售车时自动生成的!其实是没有维修过。还为了不影响质保时间已经把原来购车时间改了,现在系统显示零售时间2017年8月3日保修适应日期2017年5月6日!随后打了两次消协现在工商已经受理我和4s店经理去工商谈了一次,4s店说这些车是他们从总店批发来的还给我看了复印件发票上面写车我这款车批发价十万多,发票时间是2017年12月30日时间而我车销售时间是2016年12月28日他说这是批发零售正常现象,送修人时间也是2016年12月的他们解释是出库自动生成一此才能证明是新车没有保养维修过,在工商谈赔偿问题没有谈成,一周后工商来电话问我要不要继续调节如果觉得可以谈让我们尽双方尽快谈,因为车辆启停功能有问题和车会抖动的原因去了其他4s店检查还是没弄好这家4s店明确告诉我买车的地方现在已经不是起亚专营4s店了,但是现在销售经理还没有和我说,但是改日期这件事是他们应该是去之前的经销商总店改的!只是他们还没跟我说实话,现在消协一直催促我尽快和4s店达成协议和解不然终止调解。没有给我们实质性的调节!如果有关于销售或者经手过类似的律师请给些意见千恩万谢

其他 2017-09-22 18: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消费遇到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 你好,可以诉讼维权。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属于欺诈,按照消法三倍赔偿。
  • 消费遇到纠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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