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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我俩应为楼的事闹离婚,结婚的时候欠了外债6万元,现在我想贷款买,她非要全款,不然就离婚打孩子,她现在怀孕,4个多月,我们有彩礼5千,给她的衣服首饰钱6万,如果我们真的离婚,我用赔偿她什么嘛,彩礼什么的还有我的份嘛?离婚打孩子是她们家里人提出来的

离婚 2017-09-23 15: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欢迎来电咨询
  • 无须赔偿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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