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做建筑起重机械(简称塔吊)出租的,在2015年8月份跟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约租赁合同,该设备用于上海青浦家化项目,施工时间,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结束,到2016年7月余额76700元全部付清,问题是因为本人当时没有注册工商单位,借用朋友吴X风励X公司与南通二建签约的合同,那么租金付款就付到励X公司,发票也有励X公司提供,税金有我本人付,然后励X公司法人吴X风在2016年7月份收到合同余额76700元,同时吴X风通知我租金已经到帐,他在外地一个星期回来给我,可是到现在没有付给我,中途一直在崔要,从去年底到现在就不接我电话了,我实在没有办法,想过通过黑道解决这不合法,只能求助贵律师,本人电话13063575937,希望给于帮助,并按合理费支出。本人张先生,江苏启东人,谢谢。

诉讼 2017-09-25 16: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