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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王 2004年结婚,2005年我单位交通局分给我福利房一套。2006年女儿出生,正是生了个女孩,前夫家人重男轻女,经常对我和孩子又打又骂,为了保护孩子我只得忍耐,最后导致失眠,抑郁。期间前夫婚前的一套住房卖掉,卖房钱给我父亲做生意,并写了借条。两年后连本带利都还给前夫了,并撕掉了借条,后来前夫和我同学好上了,两人商量着,让前夫跟我离婚说要个男孩为由,那个时候我正在服药治疗期间,离婚协议是我单位福利房给他,孩子跟着我,他不拿抚养费,离婚后我和孩子一直在我的福利房和前夫又住了几个月,强迫我写了分背叛他的悔过书,说我父亲欠他钱没有还,说在找他就杀我弟弟,杀我父母,最后把我和孩子赶出去,至今我和孩子没有地方住,并且什么都没有给。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11-07-18 09: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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