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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我们二月份买了个二手房,签了合同,给了房主定金5万以后,首付尾款给了中介,交了中介费等等费用之后,银行的贷款也审批通过了,马上要走过户手续的时候,被告知房主的房子被裕华区查封了,房主说是两个月前卖给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不买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她告到仲裁委员会了,房主说她应该能赢,一.房东说没她什么事情,说一两个月就能解决这个事情,冲裁一开庭就能和原告解除合同,然后去法院解封二.最近去法院也确认过,法院查封时间是我方签合同之后的十天左右三.我方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她以前把房子卖给别人这回事1.3月8号让我们签了补充协议,等她解封之后给我们过户,如不过户赔偿违约金20%,如我不买,赔偿她同数额违约金,协议没规定具体解冻时间2.从今年2月份等到五月底房东这个案子才开庭,9月中旬仲裁结果才出来3.仲裁结果:房主赔偿第一个买家违约金,仲裁费用等等共计人民币28万多,第一个买家不要房子,只要违约金房东现在态度1.不想用现金去履行判决解冻房子,想去中院起诉4.用什么理由起诉?起诉胜率有多大?能拿回多少赔偿

其他 2017-09-26 1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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