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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我在用人单位做了7年多了,今天3做份由于生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出来肺部感染、过敏性支气管肺疾患,病情一直反反复复,住院2次,抢救了4次,刚开始身体状况还行时去单位请过病假,后来病情严重我没顾得上请假,今天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跟我说由于我没上班,社保个人那部分是没有钱扣的,是要我个人支付,这个我知道的。我就是想问,我没顾得上跟单位请假,我也告知了单位我的病情,现在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17-09-26 2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的做法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具体的损要看单位的理由。
  • 你好,你患病期间,在医院开具了建议休息证明后,享受医疗期保护,如果单位在此期间解除关系,很有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你工作年限,一年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你。
    【追问】刚开始有医生开的病假休息单,后来我病情严重几次复发,没再到医生那里开过病假单,只有几次出院的出院小结跟抢救的发票还有病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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