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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以快递的形式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有任何电话通知和约谈,合法么?

其他 2019-11-08 14:4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是无固定期的合同,你应该保留好他给你发的解除通知,并对他提起劳动仲裁,可根据你的劳动年限要求他对你支付赔偿金,你可以电话详询
    【追问】如果我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么?
    【回答】可以
  • 如果违法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我想要求继续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么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据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适用这条规定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行使解除权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并且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严重。对严重的判断,由用人单位证明,且应当符合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据此,用人单位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先明确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并明确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则制度。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可以无负担的行使解除权。如果前两项条件不能被同时满足,则为违法解除。
  • 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么
  • 解除原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在公司工作多长时间了?月工资收入多少?合同有无到期?因为什么原因给你发送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建议电联或面谈
  • 你好,上述通知的快递,你是否已经签收?
    【追问】我没签收,是快递直接送到信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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