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开始说实习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一个月3000元(当时没有录音,只是口头说明)。后来在7月14号发了五月份的工资2000元,截止到9月28日,仍没有发放6、7、8三个月的工资。现在已经辞职不干了。请问我应该怎么提起赔偿。能要求赔偿多少钱呢?

其他 2017-09-29 18: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首先,双倍工资的请求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主要惩罚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与以何种方式离职无关。所以,主动辞职不影响主张双倍工资。 但是,依法,单位不签订合同的,其实有两种处罚手段:1、入职1年内不签,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第一个之内属于宽限期,减去);2、超过1年不签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注意双倍工资的时效为1年,从合同满1年时次日起算,如果在1年内离职的,从离职当日起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