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个妹妹在监狱服刑,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十年,今年才入狱的,今天去看她发现她正在输液,据监狱的说是贫血,浮肿,另外还有痔疮(已漏血),下阴也流血(生孩子后带环),现正在治疗,医院让家属付钱治病,请问,服刑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另外,还想问一下,是否可以申请监外医疗?怎么申请?谢谢。

刑事辩护 2015-12-12 14: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由自己承担,监外执行你可以咨询监狱管理部门。
  • 在我国要离婚的,有且只有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没有被监禁的一方能够与被监禁的一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可以考虑由民政部门特事特办,由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监狱等服刑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这种方式受到的限制较多,取决于民政部门是否愿意特事特办,实践中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也不多。那么就只剩下诉讼离婚了。如果没有被监禁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事宜。原则上来说,没有法定离婚是由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因为一方被监禁所以情况较为特殊,所以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具体如何判决,我们无法预测,希望您谅解。
  •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担的。  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费用由监狱付,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生命危险,不会造成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较大(比如费用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1.监狱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监狱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监狱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  2.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  我国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这条规定,应先对罪犯实施的新罪单独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应法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来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可简称为“先减后并”。
  • 由自己承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