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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坐公交车把头撞伤啦,缝的美容针,如果能去疤痕只能用去疤膏,医院也是他们指定的医院,但买完去疤膏他们不给报销,说是美容产品,我该怎么办?医药费都让我自己报销吗

其他 2019-07-02 04: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是的,一般不给报。详询可来电
  •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保险金不应适用损益相抵原则,主要理由在于以下三点:1、人身保险目的不在减轻加害人责任;2、人身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合同之债的关系,后者是侵权之债的关系。二者产生的基础不同,不属于同一原因,故没有因果关系,不应适用损益相抵;3、人的健康本来就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是无价的,不能和有价的财产损失填补原则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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