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于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沈再兴去离我村三里远的金竹坑村坑边管子上接水,后来者不经沈再兴同意强行将沈再兴接水桶拿掉,要先接。以致发生口角相争,后来者横行成性,反而恼羞成怒。奋力地甩掉沈再兴的接水桶,不填摔倒造成小伤,根本不必要怎么治疗的伤。她经过110报案,去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七天,化去五千多人民币,并要求处理,要向沈再兴支付医药费,住院误工费,陪护费,伙什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请问律师沈再兴该如何办?

其他 2017-10-08 22: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收到传票了对吧,有诉状副本了对吧,建议直接到 律师办公室咨询,联系手机
    【追问】骆帅律师:你好!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东西,只是后来強行接水者她叫倪莲英,在9月22日她寻事那天,她甩我接水桶时足滑了下而自己跌去,有点小伤,她还打了110而后去人民医院住院硬说是脑振荡,目的是要污懒陷害我,我确实没有打她过。据倪莲英她丈夫扬言与很多人说,除医药费外,还要陪护费,误工费,车旅费,伙什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说要我赔偿1万多元,请问骆帅律师,我只是口角上,她骂我,我还口也骂了她,她跌去后认为吃亏,动手来打我,我只是将她来打我的手抓住,并无还手,请问骆帅律师,如派出所处理起来,她的医药费叫我支付,我该怎么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