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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离婚所欠的债务,是否共同偿还?

离婚 2017-10-11 16: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借的 除非能证明这钱借来了花在夫妻共同生活中 换句通俗的话只要证明钱是为了这个家用掉了就该共同偿还。否则你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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