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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工作,再兼职下属企业工作,由2011年开始一直工作至今,但2011年至15年一直没给工资,直到16年后再给每月500元补助,也没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公司载员,能否追回以前工资?

消费者维权 2017-10-05 16: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您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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