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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14年。从1997年10月一直在工程部工作,其中在有噪声DI水处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工作期间公司未提供防护用品。2008年3月份被调到公司环安部上班(无噪声岗位),今年我要求公司转岗后做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体检报告出来我的右耳朵听力完全失聪,事实是听不到。(备注:之前公司安排员工体检是普通体检,未测试耳朵听力。)我目前还在单位上班。请问能不能算工伤

调解 2011-07-22 13: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职业病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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