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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入职,说好试用期1-3个月,结果2017.6月才给转正,直到2017.10.8还不给签劳动合同,期间说是6天8小时工作,每天无偿加班到很晚,没有五险一金,甚至没给员工交过社保。2017.9.12给签了辞职申请书,口头批准月底可以走,结果到现在还不得结工资走人。期间招来接位的人,接连被“作”走了。经常施压说我办事不力,但是期间我没给公司造成过损失,有过一个订单提单出错造成的改单费快递费我个人也都承担了(那是我第一次自己处理的提单,项目都是请教老员工才填的,她们也帮看过,这些产生的费用我都一个人承担了)

其他 2017-10-08 15: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一定时段的双倍工资。此外还可争取其他款项。可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如需要可电联。
    【追问】试用期能够签劳动合同吗
  • 有没有社保?
    【追问】没有社保,没有五险一金任何一项
    【回答】那你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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