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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是买的。并且每个月还有向物业缴纳车位服务费。现在车停在我自己车位的时候被撞了。物业说车库有监控盲区,找不到肇事者。现在物业只愿承担我一半的损失。因为签订的“车位服务协议书”上有一条“乙方(物业方)不负有车辆保管义务……”。所以我无法要求物业赔偿我所有损失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17-10-09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却不负保管义务,那不是多余吗,费用不是白交吗,明显违背〈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追问】你好!如果我现在要去法院告物业。我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呢?谢谢!
    【回答】你们签订的合同,双方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物管未尽义务的相关证明。
  • 格式条款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全额赔偿
    【追问】你好!如果我现在要去法院告物业。我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呢?谢谢!
  • 有权要求赔偿所有损失,一是物业有无保管义务由法院判定;二是物业未监控,未管理,存在过错。
    【追问】你好!如果我现在要去法院告物业。我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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