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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少报、隐报项目的方法减少工程预算款(当时由优居客提供三家装修公司出具方案),在比对之后与之签约,但开工后分四次向我收款1万5千多(原预算为4万2千元),远超合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中不超过5%的条款(说明3点:1.项目经理说增加款不付,影响后续工程,这得到该公司汪姓经理认可;2.其中有2次收费是项目经理个人名义收取,也就是有二个项目转包给个人,汪姓经理也是认可的,3.增收款中有一项退费没扣除,因马桶内有积水及表面阵旧,在我坚持下退了,但我仍需买,因此没扣),试举几例:1.厨房吊柜设计预算是1米,施工中增加2米,共3米,增加200%,且吊柜没门,门的钱款算进增加项;2.电线管开槽预算为30米,施工增加120米,共150米,增加400%;3.旧房改造,铲墙粉墙是免不了的,预算中竟无粉墙项,增加项中加收1千元,还有许多,包括多算多收,不再举例了,请消保会调解,要求退回多收钱款,结果未达成协仪,我想请问这是欺骗行为吗?我该怎么办?律师们能帮我吗?

其他 2017-10-11 14: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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