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和前夫离婚了,有一个儿子叫陈耀阳,法院判孩子归我,户口可以签到我所在地,孩子大概1岁离婚的,离婚后我们叫他杨阳,在学校也是叫杨阳,,现在4岁了,他一分钱抚养费没给,也没有看过孩子,现在我结婚了,孩子户口也终于上到了我和现在老公买的新房里,然后我就想他不管不看孩子,我想改名字,可非得让他签字,他态度坚决,不给签字,他又不管孩子又不拿钱,为什么还可以有这个权利,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离婚 2017-10-10 19: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于未给抚养费的问题,可以起诉要求给付。
    【追问】你好,赵律师,我的主要目的是改名字,关键是娃娃生父不配合,我想知道就凭我自己或者我儿子可以直接改吗?娃娃现在4岁!抚养费要不要都无所谓!
    【回答】你可以到户口登记就干申请并咨询一下吧
  • 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你好,这是没有办法的,但是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不能通过起诉解决。
  • 孩子改名字是需要孩子父母双方同意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