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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经营企业的老乡去年向我借了50万元人民币用作银行还款,当时他向我出具了借条,其儿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了字。嗣后老乡没有归还借款,而老乡名下没有财产,请问我能否将担保人的妻子也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还钱?

其他 2020-07-13 21: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的责任由其个人承担,他妻子不是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他儿子签名担保应承担责任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 您好!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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