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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和公公有一套共同财产。婆婆的两个儿子也都去世了,拆迁后分到三套楼房,由两个孙子和婆婆继承。现在婆婆跟二儿媳和孙子共同生活,请问婆婆的百年后,财产由谁继承?婆婆有没有权利做财产公证?或是立遗嘱来继承?

其他 2017-10-11 22: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婆婆没有留下遗嘱,将由婆婆的子女继承。子女先去世的,去世子女的后代各自继承自己父母的份额。如果婆婆留下遗嘱,则按照遗嘱执行。
  • 婆婆百年之后,两个孙子和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都有继承权。可以做遗嘱公证,比较稳定不容易更改。不清楚可以明天白天打我手机详细给你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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