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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现单位工作18年了,今年46岁。前两年公司裁员后,合并了一些岗位。并对一些员工进行了岗位调整,我被调到采购,负责综合采购、备件采购、委外维修、项目招投标等工作。这些工作裁员前属于2个岗位,裁员后合并为一个岗位。工作量很大,公司对岗位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只看结果,不考虑实际情况。达不到目标会以工作能力不足降职降薪,从而达到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公司免去补偿。我目前的职等,按公司规定,平常日加班没有加班费,六日加班每月不能超过十六小时,而且只能到休。因工作量大,我经常免费加班。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提出辞职,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17-10-16 1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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