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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前妻是四川的。在无锡有一处房产是2个人公积金买的。我们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男方补贴女方一部分钱。现在银行有贷款,做不了房产归并。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20-03-12 14: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做一份协议,因为现在你们关系可以正常沟通,不代表当您还清贷款几年或十年后,她仍然愿意配合您办理过户手续。协议可以约定,当还清贷款她有配合过户的义务,否则承担违约金,把协议做的充分有效,保证您的权益,即便有一天他不配合,您有权直接去法院请求确权纠纷,然后让法院强制过户给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要还清贷款后才可以产权 归并的
  • 可以把贷款还清做归并
  • 贷款还清后才能过户
    【追问】现在是没有钱还清贷款。
  •   随着离婚案件数量的逐年攀升,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日益增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急于离婚,为顺利办清离婚手续,在双方协商离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条件悉数同意,其实并无意于离婚后履行。离婚后,接受条件一方便采取躲避、转移财产等行为,恶意拖延、拒绝履行协议。而提出条件的一方为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提出的条件多超出接受条件一方的承受能力范围,这也加大了协议履行的难度,成为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原因之一。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协议离婚时,贷款买房尚未还清时: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携离婚协议书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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