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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珠宝销售,工作时间为早8:40-15:30,晚15:00-21:30(周五六日下班时间为晚上22:00)每日这样两班倒,原来是一周有一天的公休,但是因为店里销售不好,区经理口头通知我们取消公休,也不说是算加班还是给补休,就让我们上班,这样合法吗?能口头通知就完事了?还有我现在还是试用期,在此期间会解雇我吗?

其他 2011-07-24 1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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