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的经常不回家在外面到处沾花惹草,感情不合要离婚,婚前房子写的丈夫和她前妻的名字,当时已经分配好财物,房子归男方,我们婚后又买了一个房子和二辆车,都没有女方的名字,因平时要带小孩照顾家庭女方只能打散工没有固定工作,请问离婚该女何判?

离婚 2017-10-15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 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分割
  • 您好,婚后的财产可以分割,若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