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母1996协议离婚,在婚姻期间买了一套我父亲单位的福利房,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这套房归谁所有,但离婚后一直是我父亲居住,他们离婚一年后又住到了一起,但一直没有办结婚证,2010年3月我父亲突发心脏病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我父母有三个子女,现在我想请问律师,这套房现在有几个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怎样分配的?现在我母亲想把这套房转到她的名下,是否可以,可以的话要怎样操作?

其他 2011-07-23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在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和母亲每人一半。你父亲去世,由你母亲和你父亲的三个子女共四个人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你母亲拥有这房屋的八分之五的所有权。
  •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不因协议中没有就房子进行分配而转变性质。这套房子三个子女对一半的份额享有继承权,另一半属于你母亲的。具体可来电话或面洽。
  • 房子在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和母亲每人一半。你父亲去世,由你母亲和你父亲的三个子女共四个人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你母亲拥有这房屋的八分之五的所有权。诉讼维权,实际操作相当专业,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