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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济宁的,在济南住院,家里的合作医疗可以报销么

其他 2019-11-23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民医保的含义,一是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第二是我们要有一些公共卫生服务,最好能够少生病,不生病,这是最好的,那么这个里头说的,人人享有的全民医保,就是指政府必须建立或举办让城乡所有公民都能参加的医疗保险,使所有的人患病之后都能从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制度那里得到帮助,所有人群不分地位,身份,性别,地区,收入一律平等,这才叫做全民共享。  老百姓最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望得到缓解。据悉,全国范围内的全民医保试点方案破题在即,全民医保方案有望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在向大会提交的《尽快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建议》的提案中,专门提到我国现在医疗保险覆盖面小的问题。  我国有13亿人中,只有2亿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险,加上1.7亿农村地区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总共只有3.7亿人口能享受医疗保险,尚有近10亿人口无医疗保障。正是因为没有达到全民医保,所以才让老百姓直接感觉到看病贵、看病难。在美国,看病同样也很贵,但美国人都有医疗保险,所以他们就不觉得看病贵了。因此,要想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  全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方案》明确,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凡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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