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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随母亲报销新农合母亲的身份证地址和小孩出生证婴幼儿随母亲报销母亲的身份证地址和小孩出生证明上的地址不一样影响吗明上的地址不一样影响吗

离婚 2019-02-09 16: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会有影响,报销需要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法》规定:新生儿母亲当年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可自动纳入医保,随母享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孩子户口所在城市必须与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方是一样的,这样才能在其中一方的城市为宝宝办理医保。首先给孩子上户口,然后凭其户口本、出生证和母亲身份证到孩子户籍所在街道办理未成年人医保就可以了。
  • 你好,可以到社保局咨询。
  • 出生证明办理方法: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不能更改户口本的“出生年月”: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  2、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 可以到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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