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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丈夫的第三任妻子,他死亡了,他前边有两个孩子,我有多少财产继承权

其他 2017-10-21 15: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其实比较复杂,首先,你和你丈夫是再婚,那么,你丈夫有些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另外,你和你丈夫生活期间,你们之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你丈夫的一半。最后,把你丈夫的所有个人财产相加,由你和你丈夫的前面两个孩子均分就可以了。如果还不明白,可以打我电话,或者加我微信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所里面谈
  • 如果你们有共同财产的话,先扣除一半的份额,另一半的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 看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多少共同财产,你老公有多少个继承人
  • 您的情况再详细说一下,都具体有哪些财产呢。
  • 如果是你与你丈夫的共同财产,先分出你的那一份,你丈夫的那一份由你丈夫的继承人你和他的孩子,父母继承。没有父母,由你们三人继承,各三分之一。前提是没有遗嘱。
  • 你有百分之七十七的财产份额
  • 如果是他的个人财产,他的父母如先于他去世,则你和他的两个孩子共三个人继承分割遗产,每人享有遗产的三分之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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