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拆旧建新,持有合法手续,在建过程中,有人出来闹事阻挠,破坏我们建筑材料,我们于是把闹事者起诉到法院,对损失要求进行评估,已垫交了评估费,要求被告方赔尝经济损失费,当时就把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写入要求一起赔偿,可法院说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没法律依据,不给予赔偿。就以这说我们赔偿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照比例计算应承担鉴定费6000元里的3000元(想不明白,合法者为何陪着违法者一起承担等同的费用?),被告方承担另外的3000元。对本次在建房材料的价值评估值,又要我们承担30%责任(想不明白,合法有理方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何要承担责任?),也就是扣除我们的在建房材料价值评估值的30%;案件受理费954元,由被告负担218元,我们负担727元。这样合理吗?我们是合法持证建房,并且也向有关部门报建并持有准建手续,被告方侵权,阻挠我们建房,造成我们经济损失,我们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到头来法院要我们承担大部份的(77%)案件受理费,合理吗?怎么不是严惩违法者,而是苛刻严惩合法建房者呢?怎么不是维护合法者利益,而是处处为违法者减轻罪过和赔偿呢?是法院要对违法者进行支持和鼓励吗???

其他 2017-10-21 22: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方故意破坏,你方有证据的,涉及金额较大的,对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你方还可以报警追对方刑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