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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04年买的房子,在五楼。房子买下来之后,没有装修,一直闲置,没有通水。2010年的时候,楼下的住户也就是四楼,他家的厕所房顶漏水。为了修房顶,四楼联系物业在我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把我家的厕所挖了一个大坑。四楼修房顶花费了两万多。现在,四楼向我们家索要赔偿。但是我们认为这是物业的问题。请专家给予答案,谢谢!

其他 2011-07-24 10: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物业没有你们房屋投入使用的手续,你们自己也有这方的东西的话,同时,对于卫生间的破坏,也不当维修造成。对于这个事情,你没有过错。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如果物业没有你们房屋投入使用的手续,你们自己也有这方的东西的话,同时,对于卫生间的破坏,也不当维修造成。对于这个事情,你没有过错。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如果物业没有你们房屋投入使用的手续,你们自己也有这方的东西的话,同时,对于卫生间的破坏,也不当维修造成。对于这个事情,你没有过错。
  • 你家没有入住,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 无需赔偿。如果物业没有你们房屋投入使用的手续,你们自己也有这方的东西的话,同时,对于卫生间的破坏,也不当维修造成。对于这个事情,你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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