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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入职,8月转正,试用期和转正后薪资都是8000税后。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2)工资谈好是8000税后,3个月试用,试用期支付工资80%;若转正,补齐3个月的20%,至今未补齐,且需提供4000快的发票给公司,才肯发剩下的20%。3)入职并未告知薪资结构(全勤工资,绩效工资)4)加班不算调休,无加班费5)迟到一小时按半天请假计算以上这些理由,我要求公司赔付一月工资并且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 2017-11-01 0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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